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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湘东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督查简报(第十一期)

[  发布者:萍乡市湘东区民政局  |  来源:  |  时间: 2017年07月25日  |     ]

 

湘东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督查
 
简 报
 
第11期
湘东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据《湘东区2016年度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五个督查组于7月6日-7月9日对脱贫攻坚整改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湘东镇
新垅村:1、谭海和,国扶系统信息与一户一档信息比对情况:2015.2016无问题,2017年收入信息不一致。
甘泉村:1、彭永辉:国扶系统信息与一户一档信息比对情况:2015国扶系统之妻务工状况与信息采集表不一致;2017年度国扶系统收入信息与信息采集表不一致;户点登记证情况:帮扶干部镇政府干部张卫、区公安分局楊晓洪,无张卫走访记录,贫困户贫困状况摸底调查表未填写。
裕升村:户主杜水华2015之女文化程度国扶系统信息与信息采集表信息不一致;2015.2016系统和信息采集表中有生产经营收入无支出;信息采集表有部分内容填写有误。
荷尧镇
福溪村:1、户主袁小燕,国扶系统信息与信息采集表信息对比情况:2015.2016.2017之母健康情况不一致;2015国扶收入信息、收益公示表信息、采集表信息不一致;信息采集表有空白未填写;2017年致贫原因不一致、帮扶责任人不一致、收益公示表与信息采集表收入不一致;户点登记证情况:户主不在家。2、户主周增和国扶系统信息与信息采集表信息比对情况:2015户主与之子健康状况不一致、之女劳动技能信息不一致、之子之女文化程度不一致、收益公示表与信息采集表信息不一致;2016户主及之子健康状况信息不一致,之子文化程度不一致,之女、之孙女务工时间不一致;2017年户主及之子健康状况信息不一致,之子文化程度信息不一致,之女姓名信息不一致,帮扶责任人信息不一致;户点登记证情况:党员连心卡、片警公示牌未上墙;无收益确认公示表;无户口簿、一卡通、致贫原因复印件;帮扶责任人移动公司张婷,连心卡未上墙、信息填写不完善,无帮扶记录,调查摸底调查表信息填写不全。
上云村:1、户主黎春良2015年国扶系统、收益公示表、信息采集表养老金收入不一致;户点登记证情况,帮扶责任人镇政府干部巫敏,家庭情况填写有误,2016年帮扶措施未填写,贫困户贫困摸底调查表未填写。2、户主彭显书信息比对一致;户点登记证帮扶责任人镇机关干部李海彬、移动公司刘志文,户点无登记证。
横江村:1、户主袁华2015、2016、2017国扶系统信息、收益公示表、信息采集表信息不一致;户点登记证情况:帮扶责任人镇政府干部张羽,贫困户贫困状况摸底调查表未填写。2、户主黎开炎信息比对一致;户点登记证情况:帮扶责任人镇政府干部林霞,登记证空白未填写。3、户主刘善庭信息比对一致;户点登记证情况:帮扶责任人镇政府干部陈远亮,江西银行谢婷,户点无登记证。
老关镇
檀梓村:1、干部结对帮扶登记表上户记录、帮扶措施简单空洞,个别登记表脱贫进展情况、脱贫时间未填,贫困类型填写不规范;2、无村级问题整改清单,区督查组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手写未打印;3、无村级脱贫攻坚整改识别汇总表;4、户主张明德,帮扶干部为湘东职专罗建芳,登记证家庭情况填写不完整,帮扶记录只有1次,连心卡未张贴相片、未填写脱贫措施,2016年收益确认公示表人均收益超过3146元(2017年脱贫);5、抽查输机张明德:2016年输机收入与当前收益确认公示表收入不一致。
关里村:1.抽查输机刘国珍:15、16年粮补收入与信息采集表不一致,17年工资收入与信息采集表不一致,16、17年其它致贫原因与信息采集表不一致;2. 抽查输机张传裕:16年其它致贫原因与信息采集表不一致,17年其它收入与收益公示表不一致;3.上户邱迪海:收入基本一致,贫困户登记证调查摸底表未填收入。
老关村:1.抽查输机晏清华:16年务工时间与信息采集表不一致,15、16、17年其它致贫原因与信息采集表不一致;2. 抽查输机曹大云:16、17年其它致贫原因与信息采集表不一致,16年耕地面积与信息采集表不一致;3.上户晏清华:贫困户登记证家庭情况个别项填写有误,家庭成员信息填写不全,调查摸底表未采集2016年底收入信息。
油塘村:1.抽查一户一袋,连心卡、信息采集表填写不完整;2.上户邬子元:帮扶责任单位区供销联社,缺少因病证明,登记证填写不完整,帮扶记录未填写,连心卡未张贴帮扶干部相片,收益确认公示表填写不完整;3.上户黄佑根:登记证填写不完整,帮扶记录过于简单。
下埠镇
潭塘村:1.无2017年脱贫计划表和精准扶贫规划;2.无村级问题整改清单和区督查组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3.无村级脱贫攻坚整改识别汇总表;4.帮扶单位制定的整体帮扶计划和“因户施策”帮扶方案不符合要求;5.无2014年建档立卡、2015年、2016年脱贫镇统一回复材料(要附花名册);6.抽查户袋:信息采集表政治面貌、务工地点、务工时间、劳动技能存在漏填或填写不规范问题,退出摸底表与信息采集表收入不一致;7.抽查输机罗启明:输机收入与信息采集表收入不一致(低保金、养老保险金)。
下埠村:1.抽查输机刘海燕:15年生产经营支出与信息采集表不一致;2.抽查输机钟新生:15、16、17年信息采集表存在漏填现象,16年低保收入与“一卡通”流水信息不一致;3.上户钟新生:贫困户登记证调查摸底表未填。
大陂村:1.抽查输机肖艳:输机信息基本一致;2.抽查输机施继昌:16年其它转移收入与信息采集表不一致,收益确认公示表存在漏填现象;3.上户施继昌:收入信息基本一致;4.上户施雪辉:收益公示表与信息采集表基本一致,贫困户登记证由帮扶干部拿回去填写完善。
横溪村:1.建档立卡及精准扶贫公示栏未在室外公示;2.村级资料整理不规范,杂乱无序;3.抽查一户一袋干部结对帮扶登记表走访记录、帮扶措施简单、空洞;4上户李春连:帮扶干部区法院戴希亮,登记证帮扶记录空白,贫困状况调查摸底表未填;5.上户李德初:帮扶干部区法院黄友明,登记证家庭情况多处漏填,帮扶记录空白,贫困状况调查摸底表未填。
排上镇
东村村:1、陈光玉户点资料户点资料缺:帮扶干部连心卡、党员连心卡和致贫证明材料。2、陈明树户点资料缺致贫(因病)证明材料;贫困户登记证有贫困状况摸底调查表未填。3、谭艳红贫困户登记有帮扶措施落实和贫困状况摸底调查表未填,帮扶记录仅填写2次,家庭人员漏填写户主。
桥头村:1、高兵2017年新增建档户,户点资料缺:帮扶干部连心卡、党员连心卡和第一书记连心卡;贫困户登记证填写不完整。2、高洪发 2017年新增建档户,户点资料缺帮扶干部连心卡;贫困户登记证帮扶措施落实户主未签字,帮扶记录空白。3、张田秀户2014年建档户贫困户登记证帮扶措施落实仅填2016年度且户主未签字,贫困状况摸底调查表仅填2016年度,帮扶记录空白。4、抽查国扶系统输机情况:袁水其户,妻子和儿子均为残疾人员;张田秀户,2个儿子均为残疾人员,以上两户国扶系统中主要致贫原因为“因病”,其他致贫原因为“因残”,应将主要致贫原因调整为“因残”。
东桥镇
五峰村:1.村级资料未整理成册;2.无包村工作组帮扶方案;3、抽查贫困户:汤家仁、汤启昌,均存在档案资料填写不规范、有漏填现象,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登记表走访记录不详细;国扶系统信息与贫困户档案信息未核对,存在部分信息不一致的现象;上户核对户点资料信息与村级贫困户档案信息不一致;4、抽查“七清四严”一户一袋资料:汤超,信息采集表有漏选现象,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与致贫原因不符合逻辑。
广寒寨乡
郊溪村:户点资料不完善,登记证填写不完整,摸底调查表上的收入与村级档案的收入不一致。
腊市镇
荷塘村:1、胡桂夫户点资料缺年度收益确认公示表,其他齐全,贫困户登记证有贫困状况摸底调查表未填。2、陈自萍户点资料缺,帮扶干部连心卡、党员连心卡、年度收益确认公示表和致贫证明材料,贫困户登记有帮扶记录和贫困状况摸底调查表未填。
凤凰村:1、陈步昭户点资料齐全;贫困户登记证有贫困状况摸底调查表未填。2、陈远停户点资料齐全;贫困户登记证有贫困状况摸底调查表未填。3、彭国莲户点资料齐全;贫困户登记证有帮扶记录和贫困状况摸底调查表未填,2017年帮扶措施落实未填。
救塘村:对照一户一袋资料抽查国扶系统输机情况:邬乙梅户,儿媳糜喜于2017年嫁入属新增家庭人员,而国扶系统2015年至2017年家庭人员均录入
麻山镇
小桥村:1、刘迪云,帮扶单位:区农行(李琳、巫燕红);登记证贫困户调查摸底表未填;帮扶纪录未填写;2016年系统收入录入与2016年信息采集表收入和收入支出表不一致。2、兰兴其,登记证调查表未填,帮扶记录只有三次;家庭成员表未填完善(劳动能力,就业等);家庭情况未填完善;2017年系统录入数据与收入支出表不一致;系统录入住房面积180平米,收入支出表填写80平方米。
中坪村:1、文海云,登记证与系统录入数据不一致(比如系统录入耕地1.5亩,登记证1.1亩,系统录入林地0亩,登记证6亩),2017年系统录入工资性收入12800元,登记证12000,2016年系统录入工资性收入12000,登记证13000,2015年系统录入工资性收入13000,登记证10000。2、陈云奇,登记证中调查摸底表未填写,无法核对。
汶泉村:1、户主姚检明生产生活条件系统录入数据与登记证数字不一致;住房面积系统录入120平米,登记证130平米;耕地面积系统录入2.5亩,登记证3亩。2、姚检明的系统录入健康状况“健康”,登记证“慢性病”,糜美连系统录入健康状况“残疾”,登记证“支气管炎”。3、其他致贫原因不一致。4、登记证贫困户状况调查摸底表只填2017年。
船形村:1、户主陈洪春,帮扶单位麻山生态新城管委会,登记证中健康为差,系统输入为患大病;劳动能力系统输入为丧失,登记证填部分劳动力;其妻余艳萍系统输入为残疾,登记证为差;劳动能力系统输入为丧失,登记证填部分劳动力;登记证中贫困户摸底调查表未填,与系统数据无法核实;2016―2017收益公示表与系统输入收入不一致。2、户主刘松芝,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填写简单;登记证中贫困户摸底调查表未填,与系统数据无法核实;2016年系统输入收入数据为2013年收益表收入数据;2015年收益公示表与系统输入收入不一致。3、户主邹梅列登记证中帮扶措施只有走访、慰问。无帮扶措施,填写简单;贫困户模底调查表填写不完整(村干部、驻村干部、村小组长未填);2017年系统输入数据收入与信息采集表中收入不一致。
苏坊村:1、户主刘松林登记证中家庭情况,刘松林联系电话与系统输入不一致;劳动力栏未填;帮扶措施落实(2016一2017年)填写简单,只有走访、慰问,无帮扶措施;2015一2016年度收益确认公示表与系统输入收入信息栏中收入不一致;贫困户模底调查表中收入与系统输入收入,收益公示表收入不一致。(贫困户;帮扶人未填);“七清四严”清退材料目录表与内容不相对应。2、村级资料,2017年贫困户分类花名册户数不对(9户,写成了5户)。
连山村:1、户主刘国平,帮扶单位九江银行,贫困户模底调查表填写不完整。(时间、村干部、驻村干部、村小组长未填);2016年收益公示表收入与系统输入收入信息栏中收入不一致;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登记表中贫困类别,脱贫进展未填;精准识别入户调查表中,家庭纯收入与系统输入收入不一致。2、户主马春兰,帮扶单位九江银行,贫困户模底调查表填写不完整。(时间、村干部、驻村干部、村小组长未填);2016年收益公示表收入与系统输入收入信息栏中收入不一致;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登记表中贫困类别,脱贫进展未填;精准识别入户调查表中,家庭纯收入与系统输入收入不一致。
白竺乡
水洋村:户主汤先志,存在以下问题,1、登记证人员基本信息与系统录入不一致(如劳动能力)。2、登记证2017年调查表未填完整并有误填(如养老金登记证为640元,系统为1920元。是否危房,参加医保均未选,村干部,贫困户帮扶人均未签字)。3、2017年收入公示表与系统录入数据不一致。(如系统录入10000元,公示表8000元)。4、2016年系统录入与登记证收入不一致(如工资性收入系统收入8000元,登记证3600元)。5、2016年系统录入与收入公示表不一致(如系统录入工资8000元,公示表3500元,养老金系统为1920元,公示表0元)。6、2015年系统录入与收入公示表不一致(统录入工资8000元,公示表3000元,养老金系统为1320元,公示表660元)。7、户点资料只有宣传手册,登记证,其它复印件资料无。
上江村:户主龙连芳,存在问题如下。1、2017年系统录入数据与登记证调查表收入不一致(如系统总收入15620.48元,登记证13112元)。2、2017年系统录入与当年收入公示表不一致。3、2016年系统录入与收入公示表不一致(系统录入总收入16207.7元,公示表15460元)。4、2015年系统录入与国扶表收入不一致(如系统养老金1320元,国扶表为660元)。5、户点资料,只有宣传手册,登记证,户口复印件缺2人,其它复印件无。6、登记证调查表村干部,户主均未签字。7、登记证收入与系统录入部分收入不一致。
沙坪村:1、户主刘正元(帮扶单位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登记证家庭情况栏中,耕地面积,林地面积与系统录入不一致;2015年登记证中脱贫时间2017年,与实际脱贫时间2016年填写有误;2017年系统录入与登记证中模底调查表收入不一致,模底调查表中村干部、驻村干部未填;户点资料袋中因缺收益确认表,与系统录入收入信息无法核实;户点资料缺户口簿、一卡通流水、贫困户证明材料复印件;无干部结对帮扶连心卡。2、户主刘洪其(帮扶单位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系统录入收入与收益确认公示表不一致;户点资料中缺贫困户证明材料,一卡通流水复印件;户点资料中因缺登记证,所以与系统录入数据无法核实;2014一2016年收益公示表填写不完整,有多项漏填。
白竺村:户主陈永胜(帮扶单位农业局),存在问题如下。1、致贫原因系统录入为因残,登记证为缺劳动力。2、登记证耕地5.61亩、系统为2.4亩。水面面积5.61亩、系统为0亩。3、就业情况不一致。4、登记证收入信息与系统录入不一致(如2017年系统录入工资17000元,登记证2810元)。5、户点资料流水不全。6、2017年信息表林地面积13.8亩,系统录入7亩。7、信息表贫困状态为贫困户,系统为已脱贫。8、2015年收入公示表与贫困户退出摸底调查表收入不一致。(如收入公示总收入12256.5元,调查表总收入20464.16元)。
太阳升村:户主李和祥(帮扶单位住建局),存在以下问题。1、致贫原因不一致(登记证因残,系统录入因病)。2、帮扶记录未填,登记证调查表未填写无法与系统核对。3、2017年系统录入收入与公示表不一致(如系统1800元,公示为0元)。4、系统写生态补偿,公示表列为粮补。5、生活条件栏信息有漏项(如林地面积未填)。
龙台村:1、户主朱水清(2015年脱贫),登记证中工作单位未填,家庭成员缺何运珍信息,帮扶记录未填,贫困户摸底调查表未填;2017年系统录入与收入公示表数字不一致(如系统录入工资收入36000元,收入公示表22000元,生产经营性收入系统录入2100元,收入公示表500元,养老金系统录入960元,收入公示0元,总收入系统录入39848.5元,收入公示表23920元);2016年系统录入与收入公示表数字不一致;2015年脱贫户退出摸底调查表收入数字与2015年收入公示表数字不一致;致贫原因不一致,系统录入,因学。信息采集表为,因病;2015年系统录入收入信息与当年收入公示表不一致;2015一2016年收入公示表有漏填项;连心卡在户点档案袋中,未张贴。2、户主黄何启,2016年收入公示表与系统录入数字不一致;2015年贫困户退出摸底调查表与系统录入数字不一致。
    请区委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驻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务实的作风、更扎实的举措,对督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报:区四套班子
送:各乡(镇、街)、区委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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