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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在湘东调研

[  发布者:萍乡市湘东区监察局  |  来源:  |  时间: 2017年09月08日  |     ]

     9月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卢作全一行在我区进行巡察工作调研。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裴鸿卫,区领导杨志、石文兵、黄云章陪同调研。
    巡视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实地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区委巡察办、巡察组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卢作全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此次调研的内容和目的,了解了湘东巡察机构的成立情况、巡察人员配备情况、湘东区巡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卢作全对我区的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站位要高,要增强政治意识和核心意识,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通过巡察,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定位要准,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三是责任要明,各基层党委要履行好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区委书记杨志代表湘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我区巡察工作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换届以来,湘东区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巡察工作纳入党建总体布局,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在完善中提升,不断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制度,铸造利剑之身。学习贯彻到位,机构设置到位,制度规范到位。
    2.突出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利剑之威。聚焦服务脱贫攻坚,紧盯危房改造补助、城乡低保、产业扶贫等项目资金开展专项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重点乡镇开展常规巡察;聚焦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开展“四风”机动式巡察。
    3.注重方法创新,强化精准监督,磨砺利剑之锋。统筹谋划上,重点做好“四个结合”;巡察对象上,突出“三个重点”;巡察内容上,紧扣“三大问题”;巡察标准上,坚持“三个统一”;巡察方式上,内外监督“两手抓”。
    4.深化成果运用,强化分类处理,提升利剑之效。运用“四种形态”,搞好分类处置;坚持“边巡边改”,把责任压下去;促进建章立制,形成长态常效;把巡察成果与干部激励挂钩。
    5.从严教育管理,增强业务素质,淬炼执剑之人。组建巡察工作人才库,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加强业务技能培训。
    杨志说,卢组长的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我区开展好下一步巡察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是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会后,要抓好今天座谈会特别是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调研组领导讲话精神的学习领会,及时组织巡察工作相关同志学习。二是不断强化巡察意识。要继续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文件精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以及巡察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巡察工作。三是统筹推进巡察工作。要精心谋划部署好下一步的巡察工作任务,搞好衔接,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在继续贯彻政治巡察要求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石文兵在座谈会上发言。他指出,强化巡察督导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之一。近年来,组织部门立足部门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积极参与巡察工作,形成巡察工作合力。一是注重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二是注重沟通协调,强化工作举措。定期沟通联系,认真研究处理巡察发现的问题,探索解决巡察中发现的焦点问题。三是注重成果运用,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开展科级干部谈心谈话,加强选人用人专项整治。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云章站在纪检监察的角度,就做好区委巡察有关工作,从六个方面作了汇报。
    1.抓组织协调。及时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和部署要求,在区委常委会上作好传达学习,请示汇报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成果运用、重点问题、重点线索处置等情况,把巡察工作抓严抓实抓细。
    2.抓分析研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信访举报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掌握全区政治生态,提高机动式巡察部署的针对性;加强对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的分析研判,突出抓好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巡察监督,增强巡察的有效性。
    3.抓问题发现。把问题线索的发现率作为衡量巡察组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指标;实行问题线索资源共享,带问题线索开展巡察;加大巡察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提请专业支持,提高巡察组对问题线索的发现能力。
    4.抓线索处置。加大第一种形态运用力度,进一步明确谈话主体、程序、范围、情形;实行指定管辖,强化违纪问题的查办力度;对相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实行督查通报,督促加大处置力度。
    5.抓追责问效。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进行问责;开展“一案双查”,对“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追责问责。
    6.巡察制度评选比武活动;注重巡察人才的挖掘和培训,适时选调跟班锻炼,检验和锻炼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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