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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单位积极组织学习《湘东区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细则》

[  发布者:萍乡市湘东区监察局  |  来源:  |  时间: 2017年09月15日  |     ]

  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重要准则。根据《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9月5日我区出台了《湘东区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细则》。全区各单位积极组织,自觉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教育培训,从严管理干部。
  区工信委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会上党委副书记、主任周合军强调:深刻领会《实施办法》的核心要义;主动担责问责,全面贯彻《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强化监督检查,坚决保证《实施办法》落到实处。自觉践行“四个合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湘东区农业局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全文。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干部对《问责条例》的出台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和问责方式等方面有了深入的了解。大家纷纷表示,今后要结合三农工作实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时刻刻把《问责条例》牢记于心,时时刻刻用《问责条例》警醒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为湘东农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为了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湘东区审计局积极行动,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并进行了集中讨论,要求审计人员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法律法规,勇于尽职尽责,改进工作作风,争做合格党员。同时作为审计人员,严格审计执法,进行执法问责。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坚持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行审计组长终身负责,严格审计项目质量和工作时效考核,审计工作任务分批安排,限期完成,任务到股室,责任到个人,对未完成工作任务和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与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和个人绩效挂钩,并按相关规定问责。
  区房管局一是高度重视并迅速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学习。并将《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切实增强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要求班子成员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积极投身到“学、思、践、悟”中,学以致用,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深刻领会从严治党、强化问责的重要意义。
  三是开展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由局长和支部书记带领开展集中学习,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除集中学习外,全体职工要求在学习后进行自学并写出学习心得,并认真对照《实施办法》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时刻保持警醒,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扼牢权力,拧紧发条,守住责任底线,确保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全区机关干部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自觉把问责贯穿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等各项重点工作全过程,激发党员干部主动担责,全面履责,统筹推动工作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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