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群众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如发现以上违法行为的,可向安监、公安、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举报。对于举报内容真实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并切实采取措施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奖励资金由区政府财政承担。举报奖励如下:
(一)举报有裸药的非法生产行为,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
(二)举报其他非法违法行为,一次性视情给予500-2000元奖励。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须在30日内凭有效证件到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奖金权利。
举报电话如下:
湘东区安监局:12350或3435091
湘东公安分局:3441265
湘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12315或3435386
特此公告
湘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