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湘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赣人社发[2015]7号、35号文件精神,由单位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依法参保缴费情况、裁员情况、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实地审核通过,湘东区符合享受2016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和补贴金额为:一、江西萍乡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补贴金额为17407.32元。二、萍乡湘东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补贴金额为9286.94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监督举报电报为:0799-3377898。
2017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