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府办字〔2017〕139号
湘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东区2017年冬至2018年秋营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峡山口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驻区有关行政、企事业单位:
《湘东区2017年冬至2018年秋营造林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湘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湘东区2017年冬至2018年秋营造林
工作方案
为切实培育森林资源,加快改善全区生态环境步伐,不断提高林业综合效益,根据《江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营造林生产计划的通知》(赣林计字〔2017〕20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生态美丽湘东、加快林业转型升级为出发点,按照省林业厅森林资源“扩量、提质、增效”的要求,通过科学规划设计、全面落实责任、广泛筹措资金,大力推进人工造林和森林抚育,切实抓好交通主干线可视范围内森林质量提升和退化林修复,实施全面封山育林,稳步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营造林任务,不断扩大城乡绿化面积,实现全区绿化面积有较大增加、森林质量大幅度提升、林业经济稳步发展、城乡绿化面貌有较大改善。
二、建设任务
2017年度,省林业厅下达给我区的营造林计划任务为12.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1万亩,封山育林0.8万亩,退化林修复1.8万亩,森林抚育9万亩。[各国有林场和各乡(镇、街)2016年度营造林计划任务详见附件]。2017年冬至2018秋营造林工作重点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交通主干线可视范围内森林质量提升。在全面完成省林业厅下达人工造林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市政府对交通主干线可视范围内森林质量提升工作要求,重点对境内沪昆高速、沪昆高铁、320国道、319国道等交通主干线可视范围内的宜林地、稀疏林和造林未成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或补植补造速生树种,争取尽快成林,力争本年度在交通主干线可视范围内森林质量提升工作方面有大变样。(涉及的重点乡镇有:荷尧镇、老关镇、湘东镇)
(二)切实抓好低产低效林改造。按照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7年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低产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林造字〔2017〕156号)文件要求,要针对不同森林类型,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培育高品质森林,提升生态效益。大力开展中幼林抚育,提高林地生产力和产出率。稳步推进以低效林改造,退化防护林改造为主的退化林修复。
(三)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各乡(镇、街)要督促造林主体落实管护措施,组织人员对新造林进行抚育管理,并按规定开设防火线,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做到“造林一片、成林一片”,确保造林绿化成效。要督促国有林场、造林企业和大户切实抓好中幼林抚育工作,提高森林质量,培育大径材。继续实行全区封山育林,要进一步配足、配齐封山育林护林人员,加强对护林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使我区的封山育林取得更大成效。
三、时间安排
(一)2017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街)要将营造林任务全面落实到村、组及实施主体,做好作业设计,组织人员按规划设计进行整地,同时落实所需造林绿化苗木。
(二)2018年3月31日前。为提高造林成活率,要求在春节前完成80%以上的整地任务和50%以上的栽植任务,3月底前全面完成栽植任务。
(三)2018年4月至10月。对近三年来的新造林加强抚育和管护,要求必须进行夏季和秋季两次幼林抚育,确保造林一片,成林一片。区林业局4月份对营造林情况进行自查验收,重点检查抚育管理和保存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营造林任务分解到村、组及实施主体,层层建立责任制,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召开现场会、促进会、调度会等,要继续采取领导干部挂点督导、技术人员跟班作业的措施,积极推动营造林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广泛筹集资金。各乡(镇、街)要积极探索扩大造林绿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林地、农村四旁隙地的流转,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要整合各类林(农)业项目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各种相关项目的扶持资金用于造林;同时,要预算一定资金进行配套补助,特别是对已争取的中央、省林业项目按规定给予资金配套。
(三)狠抓工程质量。各级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工程建设合同制、招投标制、质量监理制和资金报账制的“四制”工程管理模式,项目造林须使用一级良种壮苗,确保工程建设成效。区林业部门要把好规划设计以及整地栽植、后期管理的技术关,对上一道工序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决不实施下一道工序;区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国家重点营造林项目工程的监督,确保有限工程资金的使用发挥更大的绿化效益。
(四)加强督查考核。区林业局结合平时督导掌握的情况,对各乡(镇、街)营造林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将作为区政府对乡(镇、街)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街)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街)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未完成任务列入下一年度任务。
附件:湘东区2017年冬至2018年秋营造林生产计划安排表
附件
|
|
|
|
|
|
湘东区2017年冬至2018年秋营造林生产计划
安排表
|
|
|
|
|
单位:万亩
|
单 位
|
合计
|
人工造林
|
封山育林
|
退化林
修复
|
森林抚育
|
全区
|
12.70
|
1.10
|
0.80
|
1.80
|
9.00
|
五峰林场
|
2.30
|
0.10
|
0.30
|
0.4
|
1.50
|
源湴林场
|
2.25
|
0.10
|
0.25
|
0.4
|
1.50
|
小坑林场
|
2.29
|
0.14
|
0.25
|
0.4
|
1.50
|
白竺乡
|
0.60
|
0.05
|
|
0.05
|
0.50
|
广寒寨乡
|
0.60
|
0.05
|
|
0.05
|
0.50
|
东桥镇
|
0.60
|
0.05
|
|
0.05
|
0.50
|
麻山镇
|
0.55
|
0.10
|
|
0.05
|
0.40
|
腊市镇
|
0.65
|
0.05
|
|
0.10
|
0.50
|
排上镇
|
0.60
|
0.05
|
|
0.05
|
0.50
|
下埠镇
|
0.55
|
0.05
|
|
0.10
|
0.40
|
老关镇
|
0.55
|
0.10
|
|
0.05
|
0.40
|
荷尧镇
|
0.65
|
0.20
|
|
0.05
|
0.40
|
湘东镇
|
0.50
|
0.05
|
|
0.05
|
0.40
|
峡山口街
|
0.01
|
0.01
|
|
|
|
|